车速鉴定结果周一见 交警提示开车要把好速度关

25.05.2015  08:40

新闻回放: 5月20日22时08分, 长春 市同志街与义和路交会处,一辆电瓶车被一辆宝马轿车撞倒后,又被一辆奥迪轿车碾轧撞击,导致电瓶车上两名男子一死一伤。 详情》》

24日,在 吉林 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内,王某的状态略有好转,与事发后第一天,吃点粥就开始呕吐的情况相比,目前他已经可以进食。但是依然时常会感觉有些头晕,恶心,腿部疼痛。王某的朋友说,在事发后,王某被送到医院,他知道消息立即赶到了医院。看到那个情景,也听闻了姜某不幸离世的消息后,心情很不好。他也是做快递行业的,只不过是另外一个公司的。最近,他时常去医院,看望王某。感觉王某的状态比刚开始时,好了一些。据亲友讲,王某目前还需要继续观察,对于其腿部的手术,可能还得需要等待一周的时间。而他们也正在等待着警方对于此事的责任认定。

目前,宝马车及奥迪车是否超速的鉴定结果无疑成为了大家最为关注的事情,交警部门负责人也明确给予了新文化记者回复,结果周一见。

车辆超速如何进行处罚?要罚款多少?扣多少分?针对此事,新文化记者咨询了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绿园大队车宣科科长王浩。

据王警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驾驶车辆超速的处罚为:

1、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3、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6分。

4、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使的时速为: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王警官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在路面行驶时一定要把好“速度关”。

新文化报(王跃  彭洪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