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不堪开证明负担 长春某社区:常开60多种证明

19.08.2015  10:01

  社区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开证明已经成为一些社区居委会不能承受之重。如今他们开具的证明不但种类越来越多,而且很多证明并非应由社区开具,一些职能部门和单位为了推卸责任,把证明环节转嫁到社区,社区事务因此大增。这一现象亟待引起关注。

   社区成了证明“大本营

  记者在天津、吉林等地基层社区走访时发现,居委会要为居民开具的证明种类可以用“五花八门”来形容。有社区干部告诉记者,现在社区开具的证明可以分为婚育状况类、关系证明类、身份户籍类、情况证明类、生活水平类等等。

  仅经常要开的证明就包括流动人口证明、无收入证明、贫困证明等60多项,这还不包括一些单位随时指示社区开具的临时种类证明,如身份证信息错误证明、保险投保人是否是意外受伤等证明。

  长春市一位社区负责人告诉记者,如今社区成了名副其实的证明“大本营”,在社区的日常工作中,开证明已经成为一项重要工作,她曾经在一天内开出了8种不同类型的证明。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除了婚育状况、收入等常见的证明种类外,一些居民前来社区开具的证明让人哭笑不得,例如有居民不小心把钱忘在口袋里被洗破了,出现残缺,无法辨认和使用,到银行兑换,银行居然要求社区出具证明,证明钱是被洗坏的。

  各种奇葩证明层出不穷。记者了解到,如同证明“你妈是你妈”,曾经有一位居民在办理事务时被要求证明“我就是我”。他在街道办事处办理独生子女证时,带了身份证、户口簿、医保卡和以前的独生子女证,但办事人员依然说不能证明他是他自己,必须要社区开个证明。

  “开个证明可以,但是证明背后的责任我们怕担不起。”天津市南开区一位社区主任说,需要社区开的证明多而滥,社区公章被迫变为“万能章”,其实社区难以承担这些证明的责任。

  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无执法权,居民也没有报告的义务,而且居委会往往人手有限,对居民收入多少、买过几套房子、婚否、亲属关系等往往很难准确掌握,也很难证明。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