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为消费者设立“绿色通道” 当事人拒绝调解案件将快结

31.08.2015  10:27

  消费者在维权时经常遇到一种现象,当消协组织调解双方的纠纷后,商家却拒不执行,苦坏了消费者。以后,这种情况消费者可以直接去法院。

  朝阳区法院与朝阳工商分局共同建立了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此举,对延伸消协调解服务、开辟维权便捷通道、有效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朝阳区法院、朝阳区工商分局、朝阳区消协三方共同研究制定《关于开展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规定》。明确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范围、机构设置、工作流程以及业务指导与交流方面的相关事宜。

  对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案件,法院也同样为消费纠纷设立快立、快审、快结的“绿色通道”,在诉讼中当事人如能达成调解,法院将依法减免诉讼费用。(记者 祝微)

(责任编辑:卢凯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