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男子车被人刮了 肇事方还拖欠修车费

16.12.2014  11:44

事发现场 读者供图

长春 市民邓先生15日反映 :9月末,他的车被一辆工程车刮了,修车费保险公司报销,邓先生预先支付了1891元,可车修好了,肇事方却拖了两个多月才还钱。

新文化报记者段超核实报道 :事发那天,邓先生的爱人贾女士把一辆荣威轿车停在卫星广场东南侧,突然一辆蓝色的半截式工程车,蹭着她的车身右侧倒了过去,后视镜直接被刮断了,车身也被刮掉了两大块漆。

“工程车全责。”对于保险员的判定,肇事司机没有提出异议。邓先生提出去4S店定损维修。保险员说,一般的程序是,车辆维修后,由事故方支付维修费用提车,保险公司再报销这笔维修费,把钱打进肇事方的银行账户。

“肇事司机不认可,他说必须收到保险公司的钱,才肯把这维修费给我。”邓先生说,保险定损的维修费用为1891元,邓先生就先把修车费垫上了。10月初,邓先生从4S店提出了车。联系肇事司机赔偿维修费,可找了几次,对方都说,保险公司的钱还没到账。邓先生联系了当时出险的保险员,被告知:“10月初,付完修车费之后,钱就已经打到对方的账户上了。”邓先生再次联系肇事司机,对方说:“这辆车是公司的,已经把情况上报了。”又过了一个月,对方依旧没有还钱。

15日上午,记者拨通了肇事司机的电话,对方称钱已经还了,随即挂断了电话。可邓先生说,并没有收到对方的“还款”。昨天中午,邓先生再次联系我们,表示对方把钱打到他银行账户了。

对此,出险的保险员表示:“如果被撞方先支付车费,保险公司可以把钱直接打给被撞方,前提是双方到保险公司办一个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