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 我市全力"冲刺"做好建设法治政府工作

08.03.2016  08:35

建设法治政府  我市全力“冲刺

  本报讯  (记者连雅婕)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起步之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进入冲刺阶段的关键一年。今年,我市将着力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大力加强制度规范和责任体系建设,全力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这是记者从7日召开的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为在全省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我市将加大力度,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和县(市)区、开发区、各部门将健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健全例会制度,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保证每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政府法制部门和部门法制机构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协调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级政府和部门将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全市将继续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扩大典型群体,提高典型标准,年内召开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评选一批新的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我市将依据法治政府考核体系开展年度考评工作,推进工作考评与干部考查相结合,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提高依法行政考评占政府绩效考评的分值比重。从今年起,依法行政报告将通过政府和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

  我市将深化改革,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继续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减放行政审批权的承接落实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调研考察工作。在全市开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取消一批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压缩审批中介服务时限,规范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行为。协调推进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强对部门权力清单的动态管理。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到6月底前,市、县(市)区全部完成建立责任清单工作。坚持法无禁止即可为,研究探索法制部门支持创新创业的新举措。坚持从源头上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程,年内出台《长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动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出台《关于健全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逐步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

  同时,我市将强化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长春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做到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严把规范性文件合法关,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事项。探索公众参与审查机制,推行网上审查,建立规范性文件报备人员网络和责任制,健全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制度,强化对开发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指导,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深入推行教育规范、限期整改、依法处罚的“三段式”执法模式,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机关到企业检查许可、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还要加强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落实《省行政执法机关文明执法若干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

  此外,我市还将完善机制,健全立法联系点制度,发挥联系点在反映民意、公众参与等方面的作用,推进依法科学民主立法;通过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开展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加强行政裁决工作,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建立复议机关与法院常态沟通联系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深入推进仲裁“两化”试点,扩大仲裁调解范围,拓展仲裁确认领域,创新仲裁服务方式,加快仲裁事业发展步伐;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增强法制系统工作人员遵守党章、党纪和做合格党员意识,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责任编辑:卢凯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