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首现蓝色错时停车位 需注意允许停车时段

10.07.2015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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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色错时停车位首现长春,需注意允许停车时段】#温馨提示#城市主要道路车行道、停车泊位由交警部门负责施划。近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规划处试点在湖西路两侧施划了蓝色错时停车位,安装了错时停车标志。这些错时停车位只允许车辆限时段(19:00-次日8:00)停车,我市首次使用。@ 东北小红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