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食品安全考核”沦为“纸面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明确今年起对省级政府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考核结果分A、B、C三个等级,对考核为C级的省区市,有关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弄虚作假将被追责。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对食品安全工作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态势总体向好,但食品安全事件仍常有发生。就在近日,南昌西湖公安分局还破获了一起制售“毒油条”的案件,让当地群众深感后怕。无疑,治理食品安全,犹如逆水行舟,须臾不可放松。
事实上,早在2012年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食品安全就首次明确被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2015年最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也对食品安全考核提出了明确要求,及至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再到此次国办印发《办法》,不难发现,内在的治理逻辑一脉相承,步步推进。此次《办法》,主要从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和食品安全状况两个方面,对相关组织领导、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保障水平等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评议考核。这将使食品安全工作的评议考核依法开展,有章可循,彰显食品安全治理步入新常态。而要让考核办法不沦为“纸面规定”,关键就是要推进透明考核、精准考核和公正考核,让考核发挥出真正的威慑力。
让考核发挥出应有效力,就要不遗余力,推进透明考核。过去,由于外部监督力量相对疲软,一些地方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考核过程中,喜欢搞“关起门来考核”,致使“老好人考核”、“情面考核”等现象突出,稀释了考核的规范性和权威性,也让相关办法文件打了折、掉了色。此次《办法》颁布后,就要致力于推进透明考核,破除类似“注水考核”现象。
让考核发挥出应有效力,就要激活沟通反馈,推进精准考核。所谓“精准考核”,一方面要求在考核过程中,每一个扣分项都要进行详细说明,地方省级政府在被扣分后,也要及时提出相应整改意见;另一方面,也要求行政问责要精准。只有问责到具体岗位的人,才能形成惩戒效应,倒逼地方政府强化综合治理,加强日常监管执法。
让考核发挥出应有效力,还要开放举报渠道,推进公正考核。过去,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的“负面”事件,一些地方治理者喜好奉行“瞒、骗、捂”三字诀,封锁信息,遮蔽真相。因此,不妨在考核期间设立举报电话或邮件,让某地过去一年的食品安全状况,最真实地展现在考核组面前,如此也能挤掉地方“自查评分”环节中的水分,推进考核的公平公正。
食品安全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经济发展到今天,我们已然告别了“吃不饱”的日子,接下来亟需从“吃饱”跨越到“吃好”的彼岸。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地方省级政府对此应有清醒认识,拿出责任担当,积极维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切莫被“考核的鞭子”真抽疼了才去幡然醒悟。
(责任编辑:贾晓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