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多位市民花商品房的钱 买到的却是回迁楼

28.01.2016  11:58

小区院内的工程公告

  明明是花了商品房的价钱,买的商品房,但等到拿到钥匙,准备装修时,却发现自己住进了回迁楼。这事真真儿发生在 长春 市民孙女士身上,2014年10月份,孙女士在润和西部尚城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等准备装修时却发现,该栋楼三分之二的业主都是回迁业主,楼内设施与纯商品楼有差异,房价也因是回迁楼而贬值。这遭遇让孙女士苦不堪言。

业主:合同上明明写着是商品房

和孙女士有同样遭遇还有不少人,昨天在位于长春市西四环的润和西部尚城小区5栋楼前,十几名业主均表示,自己当初买的是商品房,签的是商品房合同,结果却住进了回迁楼里。“买房时,销售人员从没和我说过这栋是回迁楼,否则我不可能花高价去买。”业主史先生说。

记者从业主们所出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看到,该房的出卖人为 吉林 润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和公司),在“商品房销售依据”一条中,写着“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我们当时买房子花5995元/平方米,而这栋回迁楼的房子才卖4500元/平方米,我们这些业主,眼瞅着自己的房子贬值10多万呐!而且以后如果想卖,能不能有人买都是问题。”业主们纷纷表示。

合同中的商品房变成回迁房是让业主懊恼的一方面,业主们表示,最重要的是,回迁楼和商品房楼内设施差异很大,几乎每户房屋墙面都有裂痕,而且隔音效果极其不好。记者在一家业主家中看到,屋内墙面确实存在不同程度的裂痕,此外,相比商品楼,回迁楼的单元门也少一扇,楼道瓷砖也仅仅是一楼贴了。此外,在楼外立有一块《工程公告》,上方明确写着小区1、5、6栋为回迁房。至于该公告何时立的,业主表示并不知晓。

开发商:建议业主走司法程序

对于房屋的质疑,业主们表示,他们曾到销售中心找过,只有一个姓徐的女经理给了回复,“既然有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房子就是商品房,如果接受不了就让我们去起诉。”侯女士表示,商品房建在回迁楼里,并且销售之时还没告知,现在卖房子的销售员都离职了,连个对证的人都没有了,明显就是开发商有意欺诈消费者。

在小区销售中心,润和公司营销孙经理表示,回迁楼里存在商品房是经过房地部门批准的,原因是回迁楼的面积大,可以安置一些小户型的商品房,并且也为业主们提供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足以证明其商品房资质,“因为公司之前的销售都是雇佣代理公司,并且我们也曾向代理公司交代那几栋是回迁楼,至于业主说没有得到告知,我们也会与代理公司去核实。”孙经理说,回迁楼与商品楼都是按照统一建设标准,业主家的墙体裂缝在商品楼内也出现过,所以不存在质量参差不齐的情况,对于有裂痕的房屋,开发商会联系施工方或物业公司进行维修,如果业主硬要认为公司方面存在欺诈,需要赔偿,建议业主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律师:业主须提供未告知证据否则难维权

对此,业主到底该如何维权呢?吉林某律师事务所张新峰律师表示,开发商既然能够出示《商品房买卖》合同,即可认定其所出售的房屋属商品房,并不在回迁范围内,那么业主既然鉴定了这份合同,也属认同购买。“如果业主可以提供当初销售人员,并未告知所购买楼为回迁楼的证据,即便销售人员不属开发商,开发商也将承担一定责任。”张律师说,如果业主无法提供这样的证据,那么维权将很困难。他建议购房者在选购房屋时,一定要仔细了解房屋用途及建设规划,这样才能减少类似的问题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