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人大常委会联合检查我市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

15.06.2016  08:45

让残疾人共享发展成果

省市人大常委会联合检查我市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情况

  本报讯  (记者张源珊)13日,省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吉林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和《长春市残疾人保障若干规定》情况开展联合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伟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闻弘参加检查,副市长桂广礼陪同。

  按照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口径,我市共有残疾人51.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7.03%。为了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市政府积极作为,突出抓好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在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中,以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核心,在残疾人生活保障、医疗康复、托养安养、教育就业等方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使残疾人的生产生活状况得到显著改善;不断加强残联组织建设,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畅通依法维权渠道,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残疾人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得到严格落实,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法治环境更加优化。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在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中所取得的成绩。陈伟根指出,长春市在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方面积累了许多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这是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律法规的重要成果。下一步,长春市要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带动全省残疾人保障事业均衡快速发展。同时要注意发现和研究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寻求解决办法,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更好地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

  当日,检查组还前往阿甘餐厅、东北科技校企一体化产业园、朝阳区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长春市星光特殊儿童训练养护中心等地开展实地检查,了解残疾人工作、创业、生活、学习等情况。

(责任编辑:贾晓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