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耶鲁印象小区老人被水管绊 断3颗牙胳膊骨折

17.07.2016  17:09

赵女士的姥姥和母亲,住在净月的耶鲁印象小区,7月10号上午,78岁的姥姥在小区里散步时,被小区内做绿化用的水管绊倒了,胳膊骨折,牙齿被磕掉三颗。

老人摔倒受伤后,忍着疼痛回到家,被赵女士的母亲送到医院,检查处置后,当天晚上被接回家休养。在赵女士家里,记者见到了受伤的老人,她躺在沙发上,胳膊上缠着纱布,上牙龈还肿着。赵女士说,姥姥原本身体很好,平时都是自己遛弯,这一摔,精气神儿大不如前,也不愿动弹了。

在老人摔伤之后,赵女士赶紧找到物业,希望物业方面能给出一个说法,但得到的答复却是,让找相关的施工人员。14号上午,记者来到了小区的金奥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负责人不在,她不了解情况,根据物业办公室张贴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上了马经理。马经理表示,物业已经与绿化方面沟通过了,绿化方面要求业主走法律程序。

那么,老人在小区内被水管绊倒,责任该如何划分呢? 吉林 常春律师事务所的孙柏松律师表示,行人在小区里,尤其是遇到障碍物,导致人身损害,应当由小区物业公司以及施工方来承担责任,在这个过程当中,施工方以及物业公司根据自身的过错比例,最终承担一定数额的赔偿金。如果物业和绿化方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赵女士可将物业和施工方一起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双方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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