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园区住建局加强“三重一大”监管

28.10.2015  18:18

  绿园区住建局在落实“两个责任”中,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或变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一是明确“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二是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运作规程。凡属“三重一大”的事项,都要经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按规程运作,严禁个人说了算,严禁暗箱操作,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国有资产流失。在集体研究讨论前,由牵头科室负责准备有关资料,报分管领导,并征求和汇总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分管领导负责在局党支部委员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上通报提请讨论,与会人员对提请研究的事项明确表态和提出意见。支部委员会决定的事项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局长办公会研究的事项,班子成员要充分讨论研究,由局长作出决定。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

  三是明确各自责任。建立严密的监督链条,实行责任倒查制。局长是“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的总负责人,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科室和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负责。局办公室、财务科对“三重一大”事项的运行进程实施跟踪监督,严格审查把关,建立“三重一大”台账,办结销号并将办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跟踪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按规定提出整改意见,提交党支部委员会、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局党支部通过听取汇报、核实、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并根据监督结果按有关规定进行讨论和处理,对违反运行规程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