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园区“三举措”强化监督工作

12.01.2016  11:03

  坚持政务公开。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辖区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能职责、年度工作重点要点、重大决策事项、三公消费、精神文明建设、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宣传栏进行公开。

  用制度管人管事。完善预防廉政风险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在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议事规则、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学习、考核考勤、岗位责任、首问责任、责任追究、信访接待、车辆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用好制度管人管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强化监督管理。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任前廉政谈话、诚勉谈话、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等各项党内监督制度。二是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物资采购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救灾物资、慰问品、办公设备等大宗物品采购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采购程序和监督办法。三是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财务报销行为。四是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内容;把按规定应纳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范围内的人员全部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