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200多人手系绿丝带玩“快闪”支持“禁燃”

20.01.2016  12:16

1月19日上午,由 长春 市禁燃办、市委宣传部举办的“禁燃为大家,文明过佳节”快闪活动在红旗街举行,200多人手系绿丝带,支持“禁燃”。

活动现场,长春市禁燃办、市委宣传部的领导还向市民发放了《长春市禁燃宣传手册》、宣传单、二维码共计3000份,希望通过各种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让广大市民积极、踊跃的参与到禁燃的活动中来。据悉,2014年8月6日起,长春市开始施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市区四环路以内任何时间(含春节等重大节日)均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违反条例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从事经营性活动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在2015年春节期间,经过全市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消防安全事故、医疗事故降至为零,全市减少烟花垃圾800余吨,空气质量保持全优,打造了春节特有的“长春蓝”。在2016年春节即将到来之际,长春市“禁燃”指挥部办公室再次发出倡议,倡导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用文明方式欢度新春佳节。另外,对违反“禁燃”规定的,每位市民都有责任、有义务向长春市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10),主动配合职能部门进行执法检查。

新文化报(王小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