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社保缴费卡和领取养老金卡(折)办理新模式

30.11.2016  10:40

同一人在同一银行只可开立一个Ⅰ类账户

我市启动社保缴费卡和领取养老金卡(折)办理新模式

  本报讯 (记者温斯琪)29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自12月1日起,办理社保缴费卡和领取养老金卡(折)的个人,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账户。

  为了方便参保人员缴费和养老金领取,市社保局和吉林银行将依据新规调整业务经办模式,进一步简化办理社保缴费卡和领取养老金卡(折)手续。

  全市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卡(折)办理:自12月1日起,新增个体参保人员社保部门办理参保、缴费档次申请、基金征集业务后,已有吉林银行卡或存折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折)到吉林银行市内任一网点办理“社保协议建立”业务;无吉林银行卡(折)或卡(折)丢失的人员,只需先行办理新开账户或“凭证挂失补发”业务,再办理“社保协议建立”业务即可。原已办理社会保险卡的个体参保人员不受新规影响,仍正常使用社保卡缴费。

  单位新增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卡(折)办理:自12月1日起,在吉林银行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长春市单位新增退休人员,由所属单位办结养老金核定手续后,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吉林银行卡(折)到吉林银行市内任一网点办理养老金代发账户注册,无吉林银行卡(折)或卡(折)丢失的人员,只需先行办理新开账户或“凭证挂失补发”业务,再办理账户注册业务。

(责任编辑:李咏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