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实施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

06.11.2014  20:03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要求,我省从9月1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9月12日下午,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

据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魏茂义介绍,我省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较为薄弱,监管力量极其不足,消费者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同时,在城市食品安全监管的持续高压态势下,一些问题食品“上山下乡”,当前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问题凸显,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售假冒伪劣和“五无”食品现象屡打不绝,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食品及原料来源不合法、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等问题普遍存在。城市中大力推行的电子追溯、餐饮量化分级管理、阳光厨房等长效监管机制,在农村地区基本上还是空白。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全省的食品安全就有可能在最薄弱处“失守”。我省作为农业大省,没有农村的食品安全就没有全省的食品安全,更谈不上农业的健康发展、农村的和谐稳定和农民的幸福安康,广大农民就不能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农村食品安全问题提到了空前高度,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每年都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尤其是新的食品药品监管局组建以来,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以农村食品安全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亮剑行动”、春季和夏秋季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着力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巩固监管成果,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工商局联合部署开展“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此次行动将围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等四方面重点任务。突出我省的地域特点,把流动餐饮服务大棚车等作为重点整治业态,地产大煎饼、小烧酒、自制熟食、地产糕点等“一村一品”民俗特色食品作为重点整治品种,农村大集庙会、红白喜事、农忙帮忙、杀猪聚餐、传统节假日作为重要节点,多部门联合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监督检查。通过对全省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对流动餐饮服务大棚车和流动商贩登记造册,逐一清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把住农村食品安全“入口”,消除农村食品安全隐患和行业“潜规则”,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实现农村食品市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生产经营行为合法、生产经营过程可控的目标,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与以往相比,此次专项行动具有历时时间长、涵盖范围广、整治内容全、联合部门多等特点。特别是协调公安机关作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前介入,全程参与,保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及时有效衔接,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在严格监管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律责任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力量,加大案件查办曝光力度,鼓励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积极构建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监管部门无缝衔接、社会各方充分参与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长效机制,保障农村食品市场的长治久安。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管处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吉林省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现场

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杨红军主持新闻发布会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魏茂义进行新闻发布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张雪松回答记者提问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流通处处长孟民回答记者提问

二十余家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魏茂义副局长接受吉林电视台记者采访

张雪松副总队长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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