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

06.11.2014  20:03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工商总局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和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办的部署,从9月1日开始,四平市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到12月中旬结束。

“四打击四规范”,即: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在专项行动中,要做到三个百分之百,即: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责令整改并落实整改率要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要达到100%;对涉嫌食品犯罪的线索或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要达到100%。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两个月以来,四平市各级工商、质监、食药部门紧紧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品种、重点问题、重点节点五个方面,共出动监管人员3200人次、车辆1050台次,检查排查农村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食品批发企业、集贸市场、农村大集、超市、食杂店、小饭店、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等食品生产经营者11500余户,取缔无照经营12户,吊销营业执照4户,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6个,查扣伪劣食品15200余公斤,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3件,其中侵权仿冒食品案件1件、伪劣食品案件2件,移送司法机关5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8件。

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共检查排查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965户,检查排查与小作坊普查工作相结合,已普查小作坊700余户,主要集中在豆制品加工、酒类烧制等行业。由于大部分小作坊无证照,各级质监部门全部进行了登记,并按照《吉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进行规范。

在食品流通环节,共检查排查农村食品经营9400户次,其中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1260户次,集贸市场及农村大集130户次,监督抽检食品24批次,其中儿童食品6批次,取缔流动食品摊贩  78个,查扣不合格食品182.5公斤,端掉“黑窝点”6个。其中,梨树县喇嘛甸镇一户调料加工大院,经检查发现,两个库房有干辣椒9000多斤,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证》,县工商局对其罚款2万元。

在餐饮服务环节,共检查排查餐饮单位1200余户,发现无餐饮服务许可证单位125户,责令及时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责令其停止营业。其中,全市266户宴席大篷车全部实行置办宴席报告制,每个宴席大篷车都设立了食品安全总监,固定从业人员经培训、体检合格持证上岗。

在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环节,各级公安机关深入辖区摸排线索,与监管部门建立联合协作机制,梨树县公安局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大队,与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铁西公安分局捣毁了平西乡勤业村一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食品的黑加工点,现场查获5名犯罪嫌疑人正在生产加工水饺,当场扣押涉嫌未经检疫的猪、牛、鸡肉类加工的水饺1.5万公斤。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对从2009年至今,用自己购买的未经检疫猪肉、牛肉混合鸡肉后做成馅充当猪肉、牛肉馅再加工成速冻水饺,销往四平周边个体商户的事实供认不讳。5名犯罪嫌疑人现已被铁西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依法取保候审。

目前,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仍在进行,希望广大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关心“舌尖上的安全”,欢迎举报住地周边或他处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3312331(举报电话)将对查实的举报线索举报人给予奖励。劝导那些不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守法经营,不要挣昧心钱,今天“害人”,就是明天“害已”。随着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整合的完成,将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让那些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受到最严厉的惩罚,付出惨痛的代价。(四平市食品安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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