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闭幕

30.09.2017  00:05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9月29日下午在长春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马俊清,副主任房俐、陈伟根、车秀兰、李龙熙,秘书长袁洪军及常委会委员出席第三次全体会议。副省长金育辉,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扩权强县试点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邀请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有公民旁听本次全体会议。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9月29日下午在长春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马俊清,副主任房俐、陈伟根、车秀兰、李龙熙,秘书长袁洪军及常委会委员出席第三次全体会议。副省长金育辉,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扩权强县试点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邀请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有公民旁听本次全体会议。
  陈伟根主持了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接受有关辞职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通过了《吉林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通过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通过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解决全省法院执行难问题的决议》,通过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春市节约用水条例>的决定》,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文/李朝瑞 何琳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