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20.09.2017  20:31

  9月20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马俊清主持,副主任房俐、陈伟根、李龙熙,秘书长袁洪军出席会议。

  主任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张德江委员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十八期代表学习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第二十三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马俊清就深入贯彻落实两个会议精神做出部署。

  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9月27日至9月29日在长春召开,会期三天。建议会议议程为: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吉林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吉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修正案(草案)》《吉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关于全省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作用的决定(草案)、修改《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的决定(草案);审议《长春市节约用水条例》;审议省政府关于吉林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8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吉林省2017年预算1-8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全省社会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关于进一步推进解决全省法院执行难问题的决议;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对〈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对<全省粮食流通管理工作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对<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团访问法国滨海夏朗德省、希腊伊庇鲁斯大区和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决定有关人员辞职请求的议案;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主任会议还听取了关于调研全省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情况方案的汇报,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方案有关情况的汇报。

  文/李朝瑞 何琳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