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助产服务资源基本满足22万人次分娩需求

19.11.2015  11:17

  18日,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目前,全省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为计划生育怀孕的夫妇提供了一系列公共卫生服务,全省290所助产机构基本能够满足22万人次分娩基本需求。专家建议,计划怀孕产妇可利用各级各类公共服务资源,科学备孕,计划怀孕,健康孕育,安全生育。

  2014年,我省启动实施了单独两孩政策,全省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育龄妇女8.84万人。截至2015年9月末,全省有12905人领取了再生育证,生育3510名子女。目前,根据省卫计委全员人口数据库显示,符合全面两孩政策且现有一孩育龄妇女317.84万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今后几年出生人口总量会有一定程度的增长。其中,符合现行生育政策的109.44万人,符合全面两孩的208.40万人。据调查,多数人考虑抚养孩子成本,不想再生育。我省出生人口逐年下降,启动实施普遍二孩政策后,不会对人口增长带来压力。

  针对启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所需程序,省卫计委基层指导处相关负责人指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国家层面需要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后,《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也要进行修改,待《条例》修订案公布后方可正式实施。这其中不仅需要省政府法制办征求省直相关部门和各级相关部门与卫生计生部门意见,还需征求相关专家、学者意见,最后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报省人大纳入《条例》修改程序。

  据了解,自2014年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省卫计委组织了一次全省助产机构调查,从数据看,全省助产服务资源能够基本满足22万人次分娩的基本需求。目前,全省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为计划生育怀孕的夫妇提供了一系列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孕产妇健康管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0至6岁儿童健康管理等,并在全省建立起孕产妇急救网络,努力保障母婴健康安全。据悉,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违法生育者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后,按照国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规定处理。  (记者王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