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对净月潭水源地保护与建设实行生态补偿机制

16.01.2015  07:11

    中国吉林网讯 在长春市“两会”期间,政协委员郑瑶带来了“对净月潭水源地保护与建设实行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郑瑶说:“作为政协委员就要积极建言献策,反映老百姓的心声。

    据了解,净月的现有林木大多已纳入国家和省的公益林管理范围,每年能够得到国家和省的专项补助资金作为生态补偿投资,用于森林的管护和开发。但涉及到净月潭水的生态补偿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相应的政策和法律尚未形成一种有效的机制。郑瑶建议,运用“受益者付费”原则,确定多种补偿主体。“受益者付费”是建立完善的水生态补偿机制的首要和核心原则。在考量由谁补偿、确定多种补偿主体时,必须考虑水源地的保护和发展。同时,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对水生态补偿措施制度化、长期化。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是一项长期战略性任务,有必要对具体的补偿措施与宏观的补偿措施进行区分。

    “克服补偿标准中存在的严重‘一刀切’倾向,科学增加一些用于衡量补偿标准的因素,将之纳入作为计算补偿标准的指标体系。”郑瑶建议,在补偿标准的确定上,应当全面考虑各项生态指标,既要考虑数量上的衡量标准,也要考虑受补偿者付出的代价或者成本,还要考虑质量上的因素,进行适时科学地调整。

    此外,以公开、透明和公众参与为基础,构建形成防治结合、有效运作的水生态补偿监管措施体系。一是公开补偿方案,公开补偿实施措施和情况,公开补偿账目和费用,为公众提供得以有效参与的必要信息。二是实施生态环境补偿资金使用绩效考评和审计,公开考评和审计结果,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使补偿资金更好地发挥激励和引导作用。三是实行专家和公众相结合的外部监督措施。鼓励公众参与检查和检举揭发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记者 姜永鑫/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