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消费者满意单位”揭晓 37家单位获殊荣

13.03.2015  15:07

  为迎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2日,省消协联合全省20家相关商品和服务行业协会,共同举办“吉林省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大会”。

  大会对国网吉林电力公司等37家消费者满意单位、25名优秀消费维权志愿者和12名消费维权年度人物进行了表彰。37家受表彰单位在大会上公开承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产品标准从事生产活动,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不制假造假、不侵权仿冒,诚信守法、文明经营,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据介绍,2014年,全省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1853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33余万元。  (记者富沛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