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禁止野浴”警示牌仍不听劝阻 净月潭野浴最高罚款千元

24.07.2015  12:24

  明明设置了“禁止野浴”警示牌,可还有一些人不听劝阻

  净月潭野浴 最高罚款千元

 

  摄影 孙娇杨   每天4时许,便有人来净月潭野浴。

  长春晚报记者 孙娇杨

  23日5时许,净月潭景区大坝上已经很热闹了。很多人不顾“禁止野浴”的提示,横渡净月潭。

  净月潭景区开放时间是在6时至21时。可在昨日5时许,当记者与净月潭风景区管理局、景区派出所、景区综合治理部的工作人员来到净月潭大坝时发现,有的野浴者已经向月亮湾方向游出50米远,还有的野浴者正打算下水。即使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劝阻,仍然有野浴者在水中不愿出来。

  当野浴者被工作人员劝阻后,大多数都会这样说:“我们水性好着呢,再说这身上有保护措施。”而就现场来看,野浴者所说的保护措施,只有身后绑着的形似气球的浮漂了。

  昨日,净月潭景区工会主席邹明华告诉记者,自从进入夏季以来,每天4时许到6时许,总有那么一群人,不顾危险,深入潭中野浴。

  邹明华称,野浴的群体一般分为3类,一类是住在周边的居民,一类是南湖冬泳的部分人,还有每天晨练的人。

  为确保安全,净月潭风景区重要的路段沿线、入门处、大坝、森林浴场等地都设置了警示标牌,景区每天安排早巡、夜巡的专业队伍。

  净月潭风景区管理局刘春达告诉记者:“在净月潭景区野浴有很大的安全隐患,风景区管理局目前正在做立法工作。风景区条例立法第28条中第10条将野浴作为游客明令禁止的行为之一。条款现已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一审通过,马上进入二审程序。条款中明确可以对野浴者进行处罚,处罚的标准是500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罚款,造成刑事责任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张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