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发布紫外治疗设备等5项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17年第199号)

14.12.2017  19:15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紫外治疗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生物显微镜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裂隙灯显微镜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输液泵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电动洗胃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紫外治疗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生物显微镜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3.裂隙灯显微镜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4.输液泵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5.电动洗胃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12月6日

  2017年第199号通告附件1.doc

  2017年第199号通告附件2.doc

  2017年第199号通告附件3.doc

  2017年第199号通告附件4.doc

  2017年第199号通告附件5.doc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