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调研组到长春调研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10.07.2015  10:58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王秀红、咨询委员王维山带领第三调研组,就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情况到长春中院进行调研座谈。

  座谈会上,长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德友介绍了长春法院及人民法庭基本情况。南关区法院院长郭桂玲、九台区法院院长徐建侠分别汇报了本院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情况。调研组对长春市两级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情况和人民法庭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人民法庭主要审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商事案件。目前,全市14个县(市)、区人民法院中,有11个法院共设立35个人民法庭。其中,18个为农村法庭,17个为城区法庭。法庭工作人员约占全市法院人员总数的十分之一。2014年,长春市两级法院受理案件87693件,占全省法院近三分之一。全市人民法庭受理案件28228件,占全市两级法院受理案件总数的32.19%,占全市基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受理总数的61.3%。人民法庭作为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和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石。

  目前,长春中院作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扩大试点单位,于今年正式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各项改革正在平稳有序推进。其中,员额内法官选任工作已初步完成,按照笔试、面试、谈话推荐及综合考核程序,一次性实现了法官员额比例控制在37%以内并预留员额总数10%的改革目标。此外,在落实司法责任制方面,依托全市法院审判管理一体化机制,建立了以法律责任、纪律责任、质量责任、伦理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审判责任体系,法官根据不同情形承担相应责任,确保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张玉卓 记者: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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