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优质法律服务实现全覆盖 长春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速

17.06.2015  12:45

长春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大厅。

我市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文艺演出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  (市司法局提供)

  如果说道德是存在于人们心底的精神力量,那么法律就是约束人们行为铁的纪律。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市民对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强烈。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市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步伐,细化21项重点建设任务,积极探索构建公共法律服务的“五大体系”,取得了良好成效。

  突出普惠性

  构建法治宣传服务体系

  市司法局着眼不断满足群众学法、懂法、用法,普惠式享受法律知识教育的需求,推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建设法治文化,依托广场、公园、街路、商圈、机关等阵地,建立了100个“法治文化示范点”、381个社区法治宣传栏和30个妇女儿童维权站。将6月确定为全市法律宣传月,组织开展以“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单位”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六进”活动。探索实施多元普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等媒体,面向广大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服务。

  突出无偿性

  构建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抓好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建设,旨在让每名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每个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及时维护。市司法局一方面健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一方面着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开通“法律援助直通车”64台,建立法律援助队伍,健全由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村屯)法律援助联系点组成的四级纵向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立了由39个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6个法律援助受理点和3个区域性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组成的横向服务网络。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将低收入人群、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权益保障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设立对农村低保人员等五类重点人群的援助申请、审查受理、快速办理的绿色通道,保证了五类重点人群、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100%获得法律援助。

  突出公益性

  构建便民利民服务体系

  市司法局积极推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发挥各级各类法律服务平台、站点服务功能,对进驻服务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进行整合,使一个服务平台、站点就能满足群众的多项法律服务需求。集中开展社区“公益法律服务日”“法律进乡村”等活动。2013年以来,组织律师进驻300个社区,设立律师进社区工作室,为群众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受到普遍欢迎。组织律师所与司法所结成帮扶对子,组织法律服务骨干和社会法律志愿者,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有效缓解了农村群众获取法律服务难的问题。

  突出实效性

  构建矛盾纠纷依法化解服务体系

  法律服务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中有着独特功能,市司法局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介入信访接待和人民调解工作,引导群众依法解决诉求,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建立完善律师参与信访常态机制,扎实抓好人民调解“110”工程,深入推进百姓说事点、人民调解防护网和民间矛盾纠纷零激化行动,加强乡镇(街道)调解室、村(社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这些工作有效防止了矛盾纠纷升级激化,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突出持续性

  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保障体系

  市司法局大力推进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2014年,全市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长春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同步推动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屯)三级平台建设,形成辐射全市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推进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打造“实体+虚拟”的立体化法律服务网络,开发长春司法网、长春普法网、长春法律援助网、长春律师网,推动由“网上浏览展示”向“网上咨询服务、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理”等功能转变,搭建集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公益性网上服务平台。“12348”法律服务热线试运行三个月来,接听电话3751人次,网上在线服务1950人次。

(责任编辑:李咏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