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对食用油乳制品等生产企业实施电子监管

25.03.2015  11:07

  24日9时,记者从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的“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获悉,过去的一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通过全方位构架重建,实行了“垂直加分级”的管理模式,通过设立食品和药品稽查机构,针对风险产品和重点环节开展了系列专项整治。全年共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6514件,罚款1744万元。收回药品生产企业GMP证书两张,对170家三级药品零售企业实施降级管理,建议吊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0家,取缔无证经营餐饮单位196家,实现了机构改革期间监管工作不放松,监管力度不削弱。同时,在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扩展了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测的范围,不良反应报告总量占全省的45%,检查率、报告率达到100%。

  今年,是我市新的监管体制机制运行的第一年,为了把握好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以争创“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打造“食品药品放心城市”为目标,以推进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为主线,围绕建设“幸福长春”这一中心任务,还将继续加强食品生产流通监管,实施食品生产加工主体普查统计,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食用油、乳制品、婴幼儿食品等生产企业实施电子监管。加强对连锁经营配送总部、加盟店(柜)自行采购食品以及散装食品的监管,支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企业总部主动参加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加强对天然水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严把出厂检验关,突出强化“大桶水”整治。

  此外,2015年,市食药监局还将加强对餐饮服务、药品生产流通、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方面的监管,推进监管“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网格化”建设,强化“行政监管、技术监督、风险监测”三大手段,全力保障饮食用药安全,促进食品医药经济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