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检查组来长春检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实施情况

24.08.2015  09:26

依法加强指导管理  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省人大检查组来长春检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实施情况 

  本报讯  (记者祝书琳)20日至2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守臣带领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来长,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听取了长春市政府和德惠市政府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实地检查了德惠市布海镇泰丰种植养殖合作社和长山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社,详细听取了合作社的发展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据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目前,全市农民合作社已发展到12406个,较2007年增长了200多倍,平均每年新增1500个。全市已经注册的合作社,近三分之一的成员已经由原来成立时的几户发展到几十户,有的已经达到几百户。并且,全市45%的农民合作社以从事产加销综合服务为主,由开始简单的技术指导、信息服务扩展到统一生产品种、统一购买生产资料、统一生产标准、统一销售等一条龙合作。

  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情况给予肯定。王守臣说,长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得有规模、有品牌、有效果,各项扶持政策落得实。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依法发展新阶段,对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管理、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合法权益、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针对下一步工作,王守臣指出,长春市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指导,不断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力度,确保各项支持政策落实到位。要把合作社发展问题真正当成一件大事、当成一种战略来推进。同时,要充分发挥先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辐射带动作用,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从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树国、副主任王宁,副市长陈巳,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吴强陪同检查。

(责任编辑:李咏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