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等六家单位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31.08.2016  08:35

  本报讯 (记者周源 通讯员高涵)29日,记者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在近日举行的第十四届全国检察长论坛上,市人民检察院等六家单位荣获“2016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据了解,全省检察机关仅有十家单位获得该荣誉称号,其中我市两级检察院就有六家单位获此殊荣,分别为:市人民检察院、南关区人民检察院、宽城区人民检察院、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二道区人民检察院、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传统媒体在新闻宣传中的主阵地作用,建立主流媒体的经常性联系合作机制,综合运用开设专栏、组织专项宣传、邀请记者跟踪采访等形式,及时宣传报道全市检察工作成果。在做强新兴媒体宣传平台方面,全市两级检察院全部开通微博、微信和今日头条客户端,实现全市检察机关“两微一端”全覆盖。

(责任编辑:唐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