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15.01.2015  10:29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海胜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1月14日下午,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海胜作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记者获悉,2015年,全市检察系统将着力推进检察改革,促进司法公正。深入开展检察改革扩大试点工作,建立完善“谁办案谁负责”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盘点2014

  依法惩治骗取拆迁补偿等干扰项目推进的犯罪81人

  去年,全市检察系统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合同诈骗等犯罪,共批捕、公诉406人。依法公诉了涉案金额47亿元的东盟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一批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全力保障“两横三纵”、地铁1、2号线等一批重大工程的顺利进行,依法惩治骗取拆迁补偿等干扰项目推进的犯罪8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严厉查办涉农惠农、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342人,保障惠民政策落地。市院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服务发展先锋行动标兵单位”。

  全

  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4924件6481人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2014年,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4924件6481人,批准逮捕3720件483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920件9224人,决定起诉5906件7954人。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突出打击涉恐、涉黑、涉毒等严重刑事犯罪。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不批捕1499人、不起诉668人。

  查办贪污犯罪157件257人

  突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败工作。坚持把反腐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去年,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  282件467人,已提起公诉422人。其中,查办贪污贿赂犯罪157件257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125件210人。突出查办大案要案370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31人。圆满完成高检院、省院交办的广西李达球、重庆3名厅级干部及省农科院原院长岳德荣等重大案件的侦查、公诉工作。

  建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

  不断强化制度规范。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修定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细则,全面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有效防止了随意传唤当事人、随意调阅会计资料、随意扣押涉案款物等行为的发生。完善对辩护人、律师及诉讼代理人的权益保障机制和听取诉讼参与人、辩护人意见制度。严格证据审查,排除非法证据,坚守防冤防错底线。建立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办案时间平均缩短为5天,此项改革在全省介绍经验并推广。

  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

  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大力推进检务公开。进一步强化监督者更需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拓展检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积极搭建办案信息网络查询、检务公开大厅、对外宣传、案件公开审查听证等“四个平台”,依法及时公开司法依据、办案流程、办案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充分运用检务公开大厅和网络新媒体,向社会提供案件查询、律师接待、举报申诉、视频接访、行贿档案查询等“一站式”服务,最大便利、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谋划2015

  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全市工作大局提供有力保障

  2015年,全市检察系统将紧紧围绕全面推进城市转型升级、加快幸福长春建设,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总要求,强化法律监督,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全市工作大局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推进平安长春建设

  2015年,全市检察系统将着力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推进依法治市。积极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服务转方式、调结构,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保障改善民生。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推进平安长春建设。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注重抓好预防工作。及时督促纠正检察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维护公众合法权益。

  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着力推进检察改革,促进司法公正。深入开展检察改革扩大试点工作,建立完善“谁办案谁负责”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深入推进检务公开系统化、规范化,努力把检务公开办成一个民心工程。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积极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精神,严格依法规范证据收集和运用,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记者:孟颖  摄影:颜廷麟)

(责任编辑:卢凯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