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检察:以高度责任感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06.11.2019  18:32

 

  “我们是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今天依法对你涉嫌受贿的事实进行核实,希望你如实回答……”11月4日,长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盛美军到长春市公安局第三看守所,依法对涉嫌受贿罪的马某进行提审讯问,带头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  

  讯问过程中,盛美军检察长以办案人的身份仔细核实了犯罪嫌疑人马某的自然情况,依法告知其享有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并围绕其犯罪事实、犯罪动机、赃款去向等进行了全面细致地讯问。马某对其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表示认真悔过,诚恳接受法律制裁。 

在详细了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内容后,犯罪嫌疑人马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盛美军检察长将《认罪认罚具结书》交到犯罪嫌疑人马某手中,并在其辩护人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据悉,为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确有效实施,长春市检察机关严格按照制度要求,以院领导带头办案为抓手,引导激励检察官适应新要求,提高办案质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