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长春经开检察:检察长带头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

22.11.2019  13:30

 

  近日,长春经开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健作为庄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的办案人来到长春市第三看守所进行提审。在看守所的讯问室内,李健检察长依法对庄某某进行了讯问,认真核实了案件的相关证据材料,履行认罪认罚的法律程序。 

  案件回顾   

  2018年12月末,犯罪嫌疑人庄某某通过网络游戏与被害人费某某结识,庄某某隐瞒已婚事实,虚构家庭背景,以谈恋爱为名取得费某某信任。2019年6月至8月期间,庄某某编造各种理由向费某某要钱,骗取其钱款共计12071元,公安机关以犯罪嫌疑人庄某某涉嫌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 

  经审查认为庄某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案发后庄某某的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其谅解。在讯问中,庄某某表示认罪悔罪,同意检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议,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 

  李健检察长依法告知庄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义务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在驻所值班律师的见证下,庄某某认真阅读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及《认罪认罚具结书》,当场表示认罪认罚,依法签署了相关文书。 

  全面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为提高制度的知晓率和适用率,经开区检察院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检察长带头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同时完善工作流程,推动值班律师对接机制,在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同时,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既保证了及时惩治犯罪,又大大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彰显了该项制度的重大意义,有效的实现了司法公平和司法效率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