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敦化检察:人民监督员出庭监督认罪认罚速裁程序集中审理案件

26.11.2019  15:05

 

  为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要求,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近日,敦化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王延祥、牟宗福参加法院庭审现场,对7件危险驾驶认罪认罚速裁程序集中审理案件进行听庭评议。   

  庭审中,法官简化庭审环节,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在认真听取7名被告人自愿认罪陈述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作出判决。经过15分钟的庭审 ,7起案件全部审结,7名被告人全部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提起上诉。 

      庭审结束后,敦化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郭艳敏,承办检察官王昕宇和人民监督员对认罪认罚速裁程序集中审理案件进行认真庭审评议。 

  承办检察官王昕宇报告了敦化市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与速裁程序集中审理案件的基本工作情况及同敦化市法院、敦化市公安局、敦化市司法局会签的《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具体办法(试行)》文件内容,介绍了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适用的基本原则、范围和条件及办理程序等法律知识。 

  庭审评议中,人民监督员提出三点意见: 

  参加庭审活动是自我学习的过程,通过履职监督,自身的法律知识得到丰富,法律意识得到提高。 

  该制度和程序的适用,高效快捷,使案件的审理程序简化,诉讼成本降低,办案周期缩短,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达到了案件繁简分流的目的。 

  检察机关的精准量刑,让多名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和情节进行对比和感知,极大的提高了执法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有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