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

01.12.2014  14:01

本网讯(李维)年初以来,梅河口市以扩权强县改革试点为契机,坚持把保障民生作为民政工作第一要务,切实践行民政为民服务宗旨,改进和创新为民服务方式,编织基本民生安全网,有力发挥了社会救助的保底作用,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城乡低保补助水平稳步提高。对一级残疾和患有重大疾病低保户进行分类提标,从50%提高到70%;对二级残疾、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等情况进行分类提标,从30%提高到50%。年增分类施保资金500万元。今年发放城乡低保金2566万元,同比增长5.8%。在中央财政没下拨春节补贴情况下,从市财政配套资金中支出450万元,为城乡低保家庭发放节日补贴。对分类施保家庭进行再分类、再保障。

临时救助范围进一步拓宽。对因病、因灾及子女就学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低保户进行临时救助,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明确救助额度,最高5000元。今年救助163户、299人,发放临时救助金91万元。开展了“5·16”助困日活动,捐赠款物21万元,受益2万多人次。开展“药济弱势、情暖万家”活动,募集各类药品价值49万元,全部用于低保户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标准大幅提高。加大重大疾病患者救助力度,全额救助从5种扩大到27种,增加了重大疾病门诊后续治疗救助,取消救助封顶线,增加术后治疗救助内容,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延伸到乡镇卫生院。重大疾病救助政策实施以来,救助重大疾病患者3982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829万元。

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助力”理念,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养老服务体系。投资1000万元,对全市14所公办养老机构进行新建或完善,实现了公办养老机构统一标识、统一模式、统一标准。投资1380万元,建成失能半失能福利服务中心,新增床位260张。投资450万元,建设农村养老服务大院(幸福院)60个。建成16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养老服务站,全面提升福利服务中心服务设施和功能。制定《养老机构星级等级评定标准》、《关爱困难老年人纳入机构供养的实施方案》等有关制度,通过“学、比、改”星级评比活动,对养老机构加大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