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出台25条意见促民营经济发展

26.06.2015  12:26

中国吉林网讯(记者杨桂清)日前,白山市制定出台25条意见,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稳定经济增长。

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企业准入由“多个部门多头受理”转为“几个部门一个窗口集中受理”。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在一定条件下允许“住改商”。定期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推广网上并联审批,建立重大项目“一会制”决策(审批)制度。鼓励民间资本采用PPP模式,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保障性住房、金融服务等领域,进入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及生产性服务业等产业。严格规范各种涉企执法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落实税费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域内企业、项目使用本地产品,建立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信息服务平台。

鼓励企业增产增收、提高效益。通过实行电价补贴政策、提高企业获得补贴能力、推动发电企业向用电企业让利转移等方式,促进现代高载能企业发展。通过奖励措施,推动企业升级。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扶持作用。设立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投向促进产业升级等较大额度项目;重点用于购买、引进或定制重点产业转型发展急需的关键技术、科研成果。建立工业企业贷款周转扶持资金,帮助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工业企业转贷“过桥”。

促进企业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建立科技创新工作平台,结合全市特色产业,重点引进高新技术产业项目。鼓励企业自建或与相关院校、科研院所联办科技研发机构。鼓励企业实施名牌发展战略,促进企业提升管理能力。提高融资、土地要素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