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首张“五证合一”执照10月8日首发

25.09.2015  11:06

  自10月1日起,我省正式实施“五证合一”。昨日,长春晚报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因国庆节放假,我市首张“五证合一”营业执照10月8日发放。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究竟有哪些优点?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先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就是要按照材料简化、程序简便、办理高效的要求,进一步整合行政资源,提升行政效能,减轻企业负担,申请人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

  企业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要分别向属地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咨询、办理纳税申报及发票领购等事宜。15个工作日内,到属地合法的公章刻制企业根据企业需要选择需要刻制的公章。逾期未刻制的,须到属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刻制。30个工作日内,应到当地社保局办理单位参保相关事宜。 长春晚报记者 祝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