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医保:对已收取5、6月减征部分从次月起冲抵

04.08.2020  21:25

  各参保单位:

  按照人社部发〔2020〕49号《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大型企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

  对已收取5、6月减征部分的金额,采取从次月起冲抵方式予以调整,避免增加参保单位事务性负担。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