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即将开始

27.04.2016  11:08

  26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我市即将开展2016年春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工作,申请人请于5月4日至2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 )进行网报申请。

  “此次认定范围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长春市内,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据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该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网报申请后,需现场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和地点为:社会人员5月24日至27日到长春教育学院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儿童医院对面)进行现场确认,咨询电话88963822;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地点由所在学校指定,确认时间为5月15日至27日。

  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到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进行确认(户籍或人事关系在经开区、净月高新区、莲花山度假区的请到二道区教育局现场确认,高新区请到南关区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应届毕业生请学校与所在地区教育局联系确定具体事宜。

  现场确认合格人员,由相关认定机构直接认定,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详细信息请登录长春教育网( www.ccedin.net )查询。 (记者张佳)(记者张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