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起 长春市开展病退(退职)鉴定工作

17.06.2020  08:52

  为做好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申请病退(退职)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6月16日,长春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申请病退(退职)人员劳动能力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以确保今年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病退(退职)鉴定报名日期为2020年6月22日至8月21日。

  可申请病退(退职)鉴定人员包括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持有残疾人联合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至2020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以档案最早记载为准)。其中,申请退职的,不受年龄限制。缴纳养老保险费(含视同缴费)需满15年。持有效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申报需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档案托管机构或者社区审查同意,经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初审(5个县市区由县市区人社局进行初审)后统一组织鉴定。鉴定将采取统一组织、公开实施、集中鉴定的办法,申报疾病不超过3种。被鉴定人员应当按规定的鉴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病历和辅助检查资料(X光、CT片等)。报名后无故不参加鉴定的人员,两年内不得再次报名。此外,本次鉴定报名不收取费用,被鉴定人员需要在鉴定现场做辅助检查的,费用由医院按照规定收取,由被鉴定人员自行承担。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毕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