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省出入境管理部门实施六项惠民新举措

04.01.2016  08:35

  30日,记者从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获悉,我省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出入境6项新举措。

  具体内容如下:

  1、下放出入境审批制作权限:向全省40个县级公安机关下放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签注的审批、制作权限,实现赴港澳旅游再次签注当日办结,压缩办证环节,缩短办证时限。

  2、放宽赴港澳商务企业备案限制:取消赴港澳商务单位备案受纳税额、派遣人员数量和员工工作年限限制,降低初创企业和小微企业赴港澳从事商务活动门槛。对因招商引资、商贸洽谈等紧急商务活动申请出入境证件的企业人员,提供绿色通道、预约服务、加急办证等服务。

  3、取消边贸企业及边境旅游团组社办证限制:取消中朝边贸企业登记备案受进出口额限制。取消边贸企业人员出入境证件和边境旅游类通行证办证限制,在省内任意边境县(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都可办理。取消换发边贸类出入境通行证见面申请人限制,允许企业专办员代办。为在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进行边贸、边境旅游的人员提供24小时预约办证,12小时内取证服务。

  4、放宽来吉外国人入境及停居留限制:对来吉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参与重点工程、重大科研项目及高新技术类、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籍人员,放宽停居留期限,缩短办证时限,提供绿色通道、预约服务、到期提醒等服务。允许持延吉机场口岸签证处签发团队旅游签证的外国人从全国所有口岸入境。

  5、推行出入境证件免费照相和就近办证服务:在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出入境受理接待窗口设置照相室,为群众提供出入境人像信息免费采集服务。在全省增设15个公安出入境受理窗口和17个出入境服务站,为群众提供就近办证、网上预约、政策咨询服务。

  6、保护我省海外企业及公民合法权益:加强与周边国家及吉林省投资企业中的国家警务执法合作,推动建设我省企业及人员海外利益保护合作机制,协调境外警方设立法律援助站或民警合作中心,向我省海外企业及人员提供报警求助、外国人管理法律宣传、签证到期提醒等法律援助和语言翻译等服务,保护我省海外企业及人员权益。  (记者于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