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出台两部新法规

23.09.2015  10:38

  原标题:两部新法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本报讯  (记者祝书琳)2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出台《长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和《长春净月潭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这两部法规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长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是我市一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共六章三十七条,主要内容包括理顺了机动车停车场管理体制、提出了多方投资兴建停车场要求、完善了停车场规划与建设的相关规定、规范了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管理、规范了道路停车泊位管理等五个方面。它的颁布,标志着我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进入一个新阶段,对于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改善机动车停放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长春净月潭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是我市一部关于生态保护和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共三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重申了净月潭风景名胜区和规划控制区的规划范围、明确了净月潭风景名胜区的生态保护重点、强化了净月潭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的主体责任、授予了净月潭风景名胜区管理主体的行政执法权力、提出了净月潭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主管部门约束条款等五个方面。它的颁布,标志着净月潭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实现了新的突破和提升,必将为我市生态资源的规划、保护、利用以及广大市民享受风景区的优质服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责任编辑:李咏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