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找到失物不归还索要辛苦费 省公安厅整治微腐败

13.11.2017  10:57

  近日,长春市公安局民警张某在办理市民李某乘坐出租车遗失名贵手表案过程中,在已找到手表的情况下,欺瞒失主李某并向其索要“辛苦费”。接到举报后,公安机关立即对该案开展调查,最终张某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记者在省公安厅了解到,自今年6月底部署开展“三项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吉林省公安机关重拳出击、猛药治苛,向基层公安机关“微腐败”问题发起凌厉攻势。

  按照职责分工,省公安厅刑侦局会同指挥中心、经侦、治安等部门,对2017年以来的110接处警平台全部警情数据进行梳理筛查,要求接案单位对未立案的有效警情(出警)按照“一案一档一说明”的要求做出解释,涉嫌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省公安厅法制总队会同控申、户政、交警等部门逐级排查2016年以来全省刑事案件转行政案件办理、久拖不侦的刑事案件、行政拘留暂缓(停止)执行、请假出所的行政案件,组织群众公开评议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从中发现以案谋私、敲诈勒索方面的问题,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坚决予以处理。 为提升社会参与热度,省公安厅坚持开门搞整治,开通了电话举报、信访举报、网络举报等渠道,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提供线索、有效监督,公安机关落实专门力量对群众举报线索逐一登记,分类梳理,及时分转核查,核查属实的,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民警和责任领导进行调查处理。 截至目前,吉林省公安机关共受理涉及“三项整治”的问题线索195件,查处案件61起,其中有案不立、立案不查20起,敲诈勒索、以案谋私28起,民警经商或变相参与经商13起,追究民警党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104人。

  (记者 呼特  通讯员 李吉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