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报】吉林通报20起“微腐败”典型案件

09.12.2017  01:19

  本报长春12月7日电 12月7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三项整治”工作情况,并公布20起民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充分展示公安机关坚决惩治基层“微腐败”的决心和态度。

  今年6月,吉林省公安厅部署开展“三项整治”工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胡家福高度重视,多次作出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吉林省公安厅党委以决不姑息的决心意志,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加大查处“微腐败”问题的力度,对“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敲诈勒索、以案谋私”“民警经商或变相参与经商”等三类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先后发现并处理了一批顶风违纪的公安民警,有力净化了警营纪律作风。

  截至目前,吉林省各级公安纪检部门共受理“三项整治”信访举报案件608起,全部进行了初核,已立案处理89起。其中涉及“有案不立、立案不查”问题34起;涉及“敲诈勒索、以案谋私”问题38起;涉及“民警经商或变相参与经商”问题17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28人次,组织处理22人次,移送司法机关6人。目前,吉林省公安厅正组织力量对全省各市州公安机关进行“三项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