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禁塑令”违者予惩处

05.01.2015  10:24
   

市工商局工作人员通过对塑料餐具危害的讲解和张贴宣传画等方式集中开展“禁塑”宣传工作。记者李鹏程摄

本报讯(记者王佳)日前,根据《吉林省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市工商局已经全面开展“禁塑”工作,确保“禁塑令”落实到位。

目前,该局共在全市张贴宣传画1000份,发放宣传手册2100余份。以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车站、码头为重点区域,以塑料制品批发零售商及宾馆、饭店、水果蔬菜店、药店等人员密集、塑料制品使用量较大的经营者为重点对象,印发宣传海报和宣传册,集中开展“禁塑”宣传。重点对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的危害,生物基可降解塑料制品使用意义、标识,吉林省“禁塑”规定实施时间、处罚规定等进行宣传讲解。

该局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检查批发商和零售商的经营主体资格,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塑料袋、塑料餐具行为。检查进销货台账,核对进销货渠道和数量,防止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流入市场。按照聚乳酸制品地方标准,检查聚乳酸制品图形标识以及防伪标(码)。对无聚乳酸制品图形标识、防伪标(码)的实施快速检测。对快速检测不合格的塑料袋、塑料餐具实施产品质量抽检,发现不合格商品,要严厉处罚。

该局还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规定销售或在商品销售、商业服务活动中向消费者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的,将依照《规定》予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