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牢防治“家族腐败”的制度笼子

01.03.2015  10:23

  新华网上海2月28日电(记者姜微、杨金志)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会议指出,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中央有关方面将完善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方面的规定。

  治理“家族腐败”,上海的先行先试具有标杆意义。上海市委根据中央精神,主动提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意见,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个实际步骤,也是治理“家族腐败”的一帖猛药。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然而,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和领域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频现夫妻共贪污、子女同受贿等“家族腐败”。对举家贪污受贿的新动向,人民群众恨之切切。在对一些“家族腐败”被一锅端拍手称快的同时,人们更期盼从源头上、制度上加以治理。

  全面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纵观落马官员的贪腐轨迹,往往是从家风不严、后院起火这道防线失守,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对于严管领导干部、抓好家风建设,党中央历来非常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从严治吏打出组合拳,着力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着力抓好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着力加强对“祼官”的管理监督等,就是要从严从实扎紧监督管理干部的篱笆。

  对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问题,党纪国法都有明确的规定,关键是要落实到位,让规矩切实发挥作用,不给“家族腐败”以任何可乘之机。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领导干部职务越高、手中权力越大、影响越大,越应该从严管理、从严要求亲属。此次,上海市委主动加压,提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意见,按中央全面深改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落细、落小、落实,使之更具现实针对性和操作性,彰显了整治“家族腐败”的决心。

(责任编辑:卢凯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