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房地产去库存观察 1季度15市县商品房0销售

29.04.2016  08:13

  4月21日,我省出台化解房地产库存20条意见。

  第19条意见,明确提出“实行‘一城一策’去库存”,并将全省城市分为四种类型。

  28日,围绕这一条的内容,中国吉林网记者进行了采访。

  A。政策观察:

  农安、梅河口与长春、吉林及松原同列一类城市

  在第19条意见中,将全省城市分为四种类型,实行“一类城市”。

  其中,一类城市被定义为,库存规模大、需求较为旺盛的城市。全省有5个城市和地区划进此类城市,具体为长春市、吉林市、松原市、梅河口市和农安县。相比于前三个地级市来讲,梅河口市和农安县属于县级市,它们缘何能进入一类城市中。

  28日,中国吉林网记者向相关部门咨询,只得到一个概括性的回答,“我们是根据各地商品房库存规模和房地产市场实际,来划分的。”记者也注意到,此句话也被印发在文件中。

  “不能吧?”28日,农安县住建局相关人员听到这个消息时,显得很为惊讶。

  他说,还没有接到这个文件,也不知道农安被列入“一类城市”的原因。

  随即,中国吉林网记者向他重复了一类城市的定义,“库存规模大、需求较为旺盛”。对于“库存规模大”,他有些不同意见,“我们从去年开始就积极消化房地产库存,效果也很不错”;对于“需求较为旺盛”,他则是持肯定态度的,“最近几年,农安的房子很火,进城安家的多。

  他也向记者解释,一是随着农村家长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来农安读书的农村孩子比较多,很多家长为此将家搬进了城里;二是农村教师这几年进城买房的也比较多。这些都拉动了农安房地产的发展。

  对于农安采取的去库存措施,他表示,主要是“统购商品房用于棚改”,2015年,已经买了3000套;今年,还将买3000套。

  针对省里意见提出的“一城一策”,“还没有看到具体文件,文件来了后,我们也将针对文件给出的政策,来做我们自己的。”这位工作人员表示。

  26日,省政协召开咨政协商座谈会,话题是“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会上,省住建厅副厅长刘萍做了发言。她表示,在意见下发后,将督促地方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出台房地产去库存实施细则。同时,密切跟踪国家去库存的政策走势,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及时掌握市场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因城施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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