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原房主拖欠供暖费 新房主遭遇供暖难

09.10.2015  11:53

  近日,长春市民黄女士去热企办理供热缴费卡,却被告知因原房主拖欠两年供暖费,让她把钱补上才可以缴纳今年的供暖费。“原房主拖欠的供暖费为啥要我来交?”8日,黄女士说。 

  新房主:原房主欠费为啥要我补交? 

  今年年初,市民黄女士的朋友在亚泰鼎盛国际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屋面积118平方米,购房后原房主并未将供热缴费卡交给黄女士的朋友。今年眼看供暖期临近,黄女士的朋友不在长春,便委托她办理缴纳供暖费的事。 

  前几天黄女士到长热集团办理供热缴费卡,工作人员告诉黄女士,原房主拖欠两年供暖费,加上滞纳金一共7000元左右。黄女士需要缴纳全部费用,才可以办理缴费卡缴纳供暖费。 

  “我朋友是今年买的房子,原房主拖欠的供暖费跟我们无关,为什么要我们来补?”黄女士认为不合理。“但是工作人员说他们只对房子说话不对人,房屋已经过户,坚持要我补交供暖费,否则今年冬天就不能供暖。”黄女士说。 

  供暖公司:交供暖费对房不对人 

  8日,记者拨打了长热集团的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关于陈欠供暖费,按照相关规定是对房不对人,因为找不到原房主,要由新房主补交。 

  记者随后登录了长春市市政公用局12319服务热线网站,其中《供热知识手册》第四部分收费类第57问:房屋转让前原房主所欠热费,可否向现房主(热用户)追缴?答:房屋产权人发生变更时,原房主有陈欠热费的,应清偿所欠热费,房屋买受人应在交易前了解清楚该房屋有无陈欠热费,交易后应按相关规定重签供热合同,供热单位不可以向现房主追缴原房主所欠热费。 

  律师:转嫁陈欠做法不合理 

  针对原房主拖欠供暖公司的供暖费一事,记者采访了吉林实达律师事务所马群英律师。马律师表示,供暖单位将他们与原房主的欠债关系推向新房主,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供暖公司也无权因为原房主欠供暖费就不给新房主供暖。新房主可以与原房主协商解决此事,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向原房主索要前两年的供暖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提醒:过户前应结清各项费用 

  黄女士遇到的情况并非个案,记者从网上搜索得知,这类事情在全国很多地方都发生过。本报在此提醒市民,购买二手房在办理产权过户前,一定要结清以前所欠的水、电、气、供暖费及物业费等,以防发生纠纷。也可以在支付购房款时预留一定数量的售房保证金,也就是尾款,等入住后确定没有“遗留问题”了,再把房款结清。 

  长春晚报  记者  袁帅 

(责任编辑:陈传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