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名牌农产品评选

09.07.2015  15:37

  我市是农业大市,农业资源丰富,有很多名优新特农产品。8日,记者从2015长春名牌农产品评选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我市将继续评选认定20个“长春名牌农产品”,申报时间为9日至23日。

  据介绍,本次评选活动将通过各县(市)区农业部门推荐、企业自荐、群众推荐等方式推荐参评产品。企业申报产品范围为种植业、特产业、畜牧业、林业、渔业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要求产品须在长春市境域范围内生产,拥有注册商标,批量生产一年以上,有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和环境保护体系,质量责任可追溯,无质量安全投诉。获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及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产品优先评定。

  为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市委、市政府将对评为“长春名牌农产品”的企业进行奖励,每个获得名牌产品奖励5万元。本次评选为“长春名牌农产品”的产品,可在三年内使用此称号,三年期满后须重新申报认定。市政府在参加国内外各种商品交易会、展销会等经贸活动中,将重点推介“长春名牌农产品”,各级政府将把获奖产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评为名牌产品的企业,可优先入驻长春市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并给予优惠政策支持。

  本次评选结果将于8月15日向社会公布。第十四届长春农博会期间,农博园将设立获奖产品展示区,集中宣传和展示名牌农产品。(记者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