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正式实施

09.10.2015  11:48

  孙逊拿到我市首张“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苑激刚 摄

  8日上午,我市首张加载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市政务中心工商登记大厅窗口发出,这标志着我市正式实施“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领到我市首张“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孙逊是一名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他申办的企业名称为“长春市石头先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当天上午,孙逊到市政务中心工商登记大厅仅半个小时就拿到了新版营业执照。“非常荣幸拿到长春首个‘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这种一站式的服务让我心里非常温暖,也更加坚定了我创业的决心!”孙逊说。

  据介绍,“五证”是指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刻制公章准许证明。今年8月,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我省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决定实施“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将原来由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分别向企业核发的证照,改为由工商部门核发统一营业执照。同时,将原来“三证”上的不同代码统一为“社会信用代码”。 

  “这一改革简化了办事手续,减少了企业申报时间和费用,同时节省了行政资源,促进了全民投资创业。”市工商局负责人表示,我市商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大幅降低了市场主体准入门槛,极大激发了社会投资创业热情。

  办理“五证合一”不收取任何费用。“五证合一”制度实施后,新设立以及变更企业直接取得“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未办理企业原来取得的各部门证件继续有效。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市工商局将进行证照换发工作。(记者富沛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