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加强“两节”防火工作

25.12.2015  10:53

  记者从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获悉,市防火安全委员会于日前下发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专项督查暨圣诞、元旦期间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我市于24日至31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

  市政府组成第一检查组,统筹组织开展节日期间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检查,对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开展节日期间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层面将参照市政府工作模式,组织各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行动主要针对“6+1”内容进行检查,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三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  (记者于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