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幸福长春”建设提供国土资源保障

06.01.2016  09:36

惠民生、保发展、守红线、促转型——

为“幸福长春”建设提供国土资源保障

  本报讯  (记者  富沛海  通讯员  高庆  福鑫)有“民生之本、发展之基、财富之母”之称的土地资源,如何有力保障幸福长春建设,是长春国土人深思实践的课题。近年来,市国土资源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断优化城乡集约用地格局,实施惠民利企措施,千方百计保障民生,筑牢耕地保护红线,争当幸福长春建设的有力推手。

   保障房用地计划提高80%

  对于城市低收入家庭而言,有一个温暖的家或许是最大的幸福。2015年,在土地供应计划收紧的情况下,我市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计划同比提高80%和20%,真正做到“应保尽保”,预留充足用地指标  。对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民办教育、医疗卫生等机构及养老院等公益项目用地,我市采取划拨方式供地,降低用地门槛。自我市实施D级危房改造以来,国土部门先后划拨1.2亿元资金,用于各城区D级危房改造。“十二五”期间,我市划拨补贴回迁小区物业费8291万元,改善回迁居民生活条件。同时,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南部、西部新城电力线路迁改等民生工程。

   惠民利企减免数千万费用

  守住“民生底线”,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入手,国土部门积极做好普惠型、基础性民生实事。自2013年起,市国土资源局出台“住宅改商业免收5年内土地租金”等政策,使1万余户小微企业受益,每年可为小微企业节省资金1000多万元;实行免收个人土地登记费,停收资料查询费和土地评估费,降低土地交易费、矿业权交易费、土地招拍挂文件资料费、用地管理费等政策,每年为企业和群众节省资金1130多万元。2015年,下调“土地交易服务费”,每年为企业节省资金5000余万元;制定实施“取消征收征地管理费、免征小微企业土地登记费、减免养老机构用地管理费、调整矿产资源补偿费”等13项收费政策。

   坚守2000万亩耕地红线

  为维护粮食安全,国土部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市、县、乡政府层层签订责任书,突出保护任务数量与质量并重,划定2000万亩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底线”,有效维护了农民生产生活秩序。我市连续多年在省政府耕地保护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同时,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扶持农民增收。“十二五”期间,市国土资源局积极争取资金支持,设立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项目41个,新建蔬菜大棚736栋、温室1207栋,有力保障了我市“菜篮子工程”,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千方百计促转型保发展

  经济发展转型与结构调整的“阵痛”,是新常态下必然面临的挑战,为推动全市经济稳中向好,国土部门着力优化布局,强化资源保障促进转型升级。在用地指标上,优先安排符合产业政策、城市规划布局的重点项目,对现代服务业、科研文化产业等给予价格系数修正,降低“门槛”扶持工业企业,创新实行了“工业用地先租后让试点”;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用地空间,对实施“退城进区”的工业企业,通过土地置换方式迁入工业园区;差别化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发展,实行用地分宗管理、分摊登记、开发存量等措施,缓解开发企业资金压力……一项项举措有力推进我市形成产业集聚、要素集中、用地集约的土地格局。

(责任编辑:卢凯峰  )